
公告日期:2020-12-01
关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单位 2020 年 8 月 4 日下发的《关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1026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盛电气”、“发行人”或“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会同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问询函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审阅。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所用简称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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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体加粗 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目 录
一、关于供应商 ...... 4
二、关于资金拆借 ...... 13
三、关于历史沿革 ...... 17
四、关于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38
五、关于商标、专利和核心技术...... 56
六、关于发行人与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的合作 ...... 74
七、关于控股子公司 ...... 81
八、关于已吊销企业 ...... 95
九、关于疫情和下游行业影响...... 97
十、关于销售的合法合规性...... 104
十一、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07
十二、关于营业收入变动...... 108
十三、关于销售商模式......114
十四、关于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121
十五、关于销售单价 ...... 125
十六、关于经销收入 ...... 155
十七、关于直销收入 ...... 171
十八、关于退换货和保修义务...... 187
十九、关于应收账款 ...... 190
二十、关于发行人产品...... 217
二十一、关于产能 ...... 226
二十二、关于原材料 ...... 230
二十三、关于单位成本...... 240
二十四、关于供应商 ...... 250
二十五、关于用电量和委托加工...... 263
二十六、关于毛利率 ...... 270
二十七、关于员工 ...... 298
二十八、关于期间费用...... 308
二十九、关于存货 ...... 330
三十、关于关联交易 ...... 340
三十一、关于子公司和内部交易...... 359
三十二、关于经营业绩和其他信息披露......371
三十三、关于税项 ...... 388
三十四、关于现金流 ...... 395
三十五、关于修改招股说明书资金拆借及关联交易内容的说明 ...... 402
一、关于供应商
湖州久立电气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立电气”)系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立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各期均为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发行人主要向其采购铜材。发行人董事沈伟民、董事周月亮、董事兼副总经理张水荣之配偶沈祥妹分别持有久立集团 1.32%、0.45%和 1.29%的股份。周月亮、张水荣曾在久立集团任职。
请发行人:
(一)结合同一时期铜材市场价格以及向其他铜材供应商的采购价格,分析并补充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内向久立电气采购铜材价格是否与同期市场价格以及向第三方采购价格之间存在差异,如是,补充披露差异的原因和合理性;
【回复】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之“(二)主要供应商情况”之“2、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关联关系”补充披露如下:
(1)与久立电气采购的价格公允性分析
报告期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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