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平安证券)作为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华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星华新材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1.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19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556.3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633.6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27日到账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7133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根据《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反光材料2,400万平方米、反光服饰300万件及生产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总额分别为23,691.45万元、8,568.47万元。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余杭区径山镇漕桥村(浙[2017]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172567号)变更为余杭
区径山镇(径山镇漕桥工业区块18-2地块)。
2、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建设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万平方米功能型面料生产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建设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胶粘剂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建设功能性材料、面料生产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
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 拟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万
元) 元)
年产15,000万平方米功能型面料生产 33,017.69 15,000.00
项目
年产50,000吨胶粘剂项目 22,001.15 10,000.00
功能性材料、面料生产研发中心项目 30,333.30 15,000.00
合计 85,352.14 40,000.00
3、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1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
项目名称 原计划项目建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计可使
设周期 用状态日期
年产反光材料2,400万平方米、反光服饰300万 24个月 2024年9月
件及生产研发中心项目
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万平方 24个月 2024年9月
米功能型面料生产项目
5、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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