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新材:关于“凯盛转债”2024年付息的公告
凯盛新材资讯
2024-11-21 19:07:0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11-22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7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凯盛转债”2024 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凯盛转债”(债券代码:123233)将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按面值支付第
一年利息,每 10 张“凯盛转债”(面值 1,000.00 元)派发的利息为人民币 2.00 元(含
税)。

2、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8 日(星期四)。

3、付息日:2024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

4、除息日:2024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

5、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 2023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当期票面利率为 0.20%。

6、本次付息对象:“凯盛转债”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1 月 28 日,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凯盛转债”持有人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 2024 年 11月 28 日前(含当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4 年 11 月 29 日。

8、下一付息期间利率:0.40%。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了 65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5,000.00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山
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公司将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按面值
支付“凯盛转债”第一年利息。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233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65,000.00 万元(650.00 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65,000.00 万元(650.00 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3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9 年 11 月 28 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4 年 6 月 5 日至 2029 年 11 月 28 日
9、票面利率:第一年 0.2%、第二年 0.4%、第三年 0.8%、第四年 1.5%、第五年
2.0%、第六年 2.5%。

10、还本付息的期限、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