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关于部分实际控制人被列为被执行人和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公告
张小泉资讯
2024-05-10 20: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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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10


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4-048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实际控制人被列为被执行人和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国标先生、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张樟生先生因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同时张国标先生、张樟生先生被出具了《限制消费令》。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示信息查询及向相关方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被列为被执行人和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相关情况

根据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控股集团”)出具的《告知函》:
2023 年 7 月 12 日,网营物联(杨凌)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营物
联杨凌公司”)因项目建设需要与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凌示范区支行(以下简称“长安银行杨凌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3 亿元。网营物联杨凌公司以其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杭州网营物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营物联控股集团”)以其所持有的网营物联杨凌公司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富春控股集团、网营物联控股集团、张国标先生、张樟生先生等各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24 年 5 月 8 日,因网营物联杨凌公司未及时偿付本息,长安银行杨凌支
行向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并立案,富春控股集团、网营物联控股集团、网营物联杨凌公司、张国标先生、张樟生先生等各方被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为 298,250,000.00 元(该金额为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实际执行标的金额以后续收到的执行文书为准);同时,张国标先生、张樟生先生等人被出具了《限制消费令》,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二、对公司的影响、解决进展及相关风险提示

根据富春控股集团提供的《告知函》所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网营物联控股集团、网营物联杨凌公司已对该笔债务提供足值抵押、质押物,并正在积极和债权方沟通和解方案,暂不存在执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国标先生、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张樟生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的可能。

公司已督促实际控制人张国标先生、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张樟生先生及富春控股集团积极与执行申请人沟通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寻求最佳解决方案,争取尽快履行给付义务,化解偿债风险,如后续有进一步解决方案或其他风险,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信状况,提高股票质押、债务偿还等风险的动态监测频次,做好风险的预研预判工作。

实际控制人张国标先生、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张樟生先生及富春控股集团通过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小泉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尚处于锁定期,其所持有本公司的 99.90%的股份已被质押,尚未受到上述案件的影响,暂不存在被冻结或被执行的情况。如实际控制人不能妥善解决债务纠纷、资信情况进一步恶化或引发其他诉讼,将可能导致张小泉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被强制执行或冻结,公司届时可能面临控制权不稳定或变更的风险。

同时,如债务人在与债权人沟通协调后仍未能及时清偿,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张樟生先生作为连带责任担保人之一存在不符合《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
的董事任职资格的情形。公司将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
举,出于审慎考虑张樟生先生未被提名为下一届董事候选人,换届后,其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若债权债务双方不能达成和解、实际控制人资信情况进一步恶化或引发其他诉讼,未来公司可能会面临控制权不稳定或变更的风险。同时,如债务人在与债权人沟通协调后仍未能及时清偿,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樟生先生作为连带责任担保人之一存在不符合《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上述相关事项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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