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3
证券代码:301051 证券简称:信濠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13 日 9:15-15:00 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松塘路 18 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白如敬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919,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0,000,000 股的 9.93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90,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0,000,000 股的0.40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1,428,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0,000,000 股的 9.523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874,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0,000,000 股的 4.89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 100,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0,000,000 股的 0.08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773,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0,000,000 股的 4.8113%。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80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75 %;反对 11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2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75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9861%;反对 1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13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80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75 %;反对 11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2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75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9861%;反对 1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13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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