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1
证券简称:能辉科技 证券代码:301046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解除限售/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由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辉科技”“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归属前均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获得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登记结算公司进行登记,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7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以2024年12月30日公司股本总额14,969.0799万股计算,下同)的3.05%。其中首次授予367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4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31%;预留9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6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9.69%。
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6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4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79.87%,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7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8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60.18%;预留第一类限制性股票9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60% ,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9.69%。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92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6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13%,本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38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外籍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五、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为10.66元/
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0.66元/股。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或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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