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禄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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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18: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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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8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合伙人数量:37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50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 人。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54,909.97 万元

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42,181.74 万元

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3,046.25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9 家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5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14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行政处罚 1
次(以上处理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团队已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经综合考虑事务所业务资质、质量管理制度、审计团队胜任能力、审计工作连续性等多方因素,公司决定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北京大华国际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大华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北京大华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大华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3 年 12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电话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
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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