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禄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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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18: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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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8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邓岩)

作为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3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邓岩,196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学位。
历任济南市审计局审计师、山东经济学院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2019 年 10 月至今任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2023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出席所有董事会会议上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3 年度召开的全部 13 次董事会和全部 6 次股东大会,无缺席和委托出席情况。

三、报告期内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3 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度董事
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在充分了解的前提下,本人基于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了客观、公正和独立的判断,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
意见如下:

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公司《苏州天
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公司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就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公司符合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就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
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2023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计政策变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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