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现将 2023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7,013.83 万元,同比增长 20.44%;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9,621.08 万元,同比增长 130.73%。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线上和线下渠道的开拓,营业收入规模增长,公司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扩充风幕机及新风产品品类,丰富产品矩阵,风幕机及新风产品销量进一步上升,使得公司整体盈利水平提升。
二、2023 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5 名,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
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4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
1、《关于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董 4、《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事会第十 2023 年 4 月 5、《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次会议 25 日 6、《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 2022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8、《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9、《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3、《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7、《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8、《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董 2、《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事会第十 2023 年 8 月 议案》;
三次会议 28 日 3、《关于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 2023 年 9 月
事会第十 1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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