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岛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淑梅)
绿岛风资讯
2024-04-28 1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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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9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有关规定,勤勉认真地履行职责,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高淑梅,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2015 年 12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中勤万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高级审计经理。2019 年 8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经理。2021 年 12 月至2024 年 1 月,任职北京穗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2022 年 3 月至 2023 年 8 月,任职广州穗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所长。2019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3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于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4 次,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按时以通讯方式出席了4次董事会,以网络会议方式出席2次股东大会,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
真阅读并仔细研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充分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各事项做出了明确独立的判断。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3 年度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 次。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各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等事项和资料进行审查,并与公司审计部、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责任部门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询问,提出自己的意见。其中,就变更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事项,要求公司审计部、财务部、证券部及相关银行进行风险评估,并形成清晰、详细的报告,以提高议案资料的规范性,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配合主任委员,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进行商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因此在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2022 年度及 2023 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续聘
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会计政策变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募集资金账户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发生的各类事项进行判断,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需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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