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1
证券代码:301038 证券简称:深水规院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规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限售股。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4户,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22,2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2500%,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8 月 5 日(星期一)。因原
定上市流通日 2024 年 8 月 4 日为非交易日,故上市流通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00万股,并于2021年8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99,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132,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8,162,29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1.335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3,837,71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8.6649%。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2年2月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537,71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1649%。该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
结 构 发 生 变 化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公司已于2022年6月22日实施完成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71,600,000股。
2022年8月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4,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0%。该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
构 发 生 变 化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8 月 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2023年8月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6,4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00%。该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71,6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9,335,000股,占总股本的28.750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22,265,000股,占总股本的71.25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4名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规院投资”)、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高速”)、深圳市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深投控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深水规院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的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有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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