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丰股份:回购股份报告书
润丰股份资讯
2024-11-11 17: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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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11


证券代码:301035 证券简称:润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4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不低于人民币6,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0.00 元/股(含本数),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金额区间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 1,083,334 股至 2,166,66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39%至 0.77%(自回购方案披露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因限制性股票归属调整为 280,562,374,占比相应调整)。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11 月 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
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促进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
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0.00 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
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将根据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日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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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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