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9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怡合达
股票代码:301029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金立国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张红
住所及通讯地址:兴城市沙后所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章高宏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李锦良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五:温信英
住所及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六:上海众志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 1588 号 4幢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七:上海众慧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 1588 号 4幢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等原因所致,不涉及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2024 年 11 月 1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11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2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2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2
附表...... 23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怡合达、上市公司、公司 指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立国、张红、章高宏、李锦良、温信英、上海众志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众慧达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众志达 指 上海众志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众慧达 指 上海众慧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立国先生与张红先生、章高宏先生、
李锦良先生四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实施 2022 年
度股权激励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公司回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购注销 2022 年度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股本减少持股
比例被动增加;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金立
国先生主动增持公司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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