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普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霍普股份资讯
2024-05-20 16: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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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20


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3)。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09:15-15:00。

2、会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469号中企财富世纪大厦10层。

3、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大会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龚俊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6,22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69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6,18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63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29%。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2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22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22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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