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8
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4-056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8月2日(星期五)14:50(下午)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8 月 2 日(星期五)14:50(下午)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 日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 2024 年 7 月 26 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
理人;
于2024年7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智云城大厦(工业区)1 标段 1 栋 A座 11层
01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并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其他强调事项说明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24年7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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