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封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密封科技《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
企业文化、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技术研发、工程项目、对外投资与对外担保、财务管理制度及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审计监督、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内部信息传递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覆盖了对如下内部控制目标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核心业务: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各层级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公司按照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合理设置了管理职能部门,制定了比较系统的管理控制制度,采取了有力的控制措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业机构,各专业委员会在公司章程及工作条例范围内,切实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持。
2、资金管理
公司制订了《货币资金内控制度》等相关制度,公司对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做分离,相关部门与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审核程序,形成了重大资金活动集体决策和联签制度,规范公司的投资、筹资和资金运营活动,有效防范资金活动风险。
3、采购业务
公司制订了《采购管理程序》、《委外模具/零件、工序生产管理办法》、《询价管理规定》、《款项支付流程》等,建立了采购、验收、付款三方面的主
要控制流程,并合理设置采购与付款业务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加强对采购审批、供应商管理、议价、验收、付款、会计处理、定期与供应商对账等环节的控制,减少采购风险。
4、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对公司资产的购置、登记、管理、处置、保险以及相关财务核算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对存货、固定资产进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及记录,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了盘点制度,关注资产的使用状况,保护固定资产安全。各项资产统一由公司财务部门核算,在资产的日常管理过程中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5、销售业务
公司制订了《发货管理规定》、《外库管理规定》、《产品价格管理规定》、《超期应收账款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建立了岗位分工与职权分离、销售合同和订单审批、产品销售和发货控制、收货控制、货款回笼、定期对账、监督检查等相关控制流程,合理设置销售相关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形成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
6、技术研发
公司建立健全了研发项目规范化流程,完善了研发的计划、考核、奖励等管理制度,以确保研发工作的顺利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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