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301017 证券简称:漱玉平民 公告编号:2024-041
债券代码:123172 债券简称:漱玉转债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9 号)
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8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80,0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可转债已于 2023 年 1 月 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漱玉转债”,
债券代码“123172”。
漱玉转债(债券代码:123172)转股期限为 2023 年 6 月 2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14 日,
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15.00 元/股。
自 2023 年 6 月 2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共有 75 张“漱玉转债”完成转股,合计转
成 369 股“漱玉平民”股票。2024 年一季度,共有 10 张“漱玉转债”完成转股,合计转成
66 股“漱玉平民”股票。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公
司股份总数由 405,340,303 股增加至 405,340,369 股,相应的注册资本由 405,340,303 元
增加至 405,340,369 元。
三、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可转债转股情
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备注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534.0303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534.0369 万 修改
元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0,534.0303 万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0,534.0369 万 修改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二)项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一)项、第(二)项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需经三分之二
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即可实施。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 修改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 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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