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23
关于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 216 号华创大厦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收到《关于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0〕010729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之后,积极组织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落实函进行了仔细研究,对落实函的有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制作完成了《关于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以下简称“落实函回复报告”或“本回复报告”),同时按落实函的要求修改了招股说明书。
现将落实函回复报告全套文件报送贵所,请审阅。
(本回复报告报告期指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其余所使用
简称的意义与《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所使用简称的意义相同)
落实函所列问题 宋体(加粗)
对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订与补充 楷体(加粗)
1.关于外协加工
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大部分外协加工商均主要为发行人服务。
请发行人:
(1)补充说明发行人向前十大外协加工商采购价格和市场价格、子公司大连德欣加工价格对比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外协加工价格是否公允,成本核算是否完整。
(2)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外协加工价格变动趋势,是否存在下滑趋势,外协加工商是否存在替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补充说明发行人向前十大外协加工商采购价格和市场价格、子公司大连德欣加工价格对比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外协加工价格是否公允,成本核算是否完整。
发行人说明:
1、补充说明发行人向前十大外协加工商采购价格和市场价格、子公司大连德欣加工价格对比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上半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外协加工费用 1,776.60 4,161.59 4,691.45 4,017.61
主营业务成本 13,664.49 30,453.57 27,625.92 24,932.01
外协加工费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13.00% 13.67% 16.98% 16.11%
(1)公司向前十大外协加工商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对比情况
公司基于产能限制、生产成本及客户指定等因素的考虑,报告期内对于部分工序采用外协加工的方式。外协工序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产出附加值和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简易加工工序,公司主要采取外协加工的方式补充产能,比如下料、粗车削、无心磨(粗磨)等工序,另一类是客户指定外协厂或客户需求无法形成规模效应的生产工序,比如表面处理、热处理等工序。
公司产品具有多品种、非标准、定制化的特点,产品品种、规格众多,工序复杂程度不同。外协加工由于加工产品不同、规格不同、加工工序不同、工艺要求不同、加工难易程度不同等原因,各外协厂家自身的加工成本存在差异。公司在外协加工费定价过程中,组织计划部、技术部、品管部等部门依据掌握的各主要外协方的基本生产情况,综合考虑客户订单价格、产品工艺难度、外协厂商现有生产工艺水平及设备等因素,根据加工图纸测算出外协加工工序的材料价值、设备使用费、人工费等成本费用后进行综合判断,与外协厂家经谈判后,最终确定外协采购价格。
由于公司的产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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