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22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福泵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泰福泵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31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7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9.36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 212,472,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41,254,285.5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1,217,714.4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22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具体投资如下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年产 120 万台水泵建设项目 165,490,867.92 151,217,714.44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5,000,000.00 20,000,000.00
合计 190,490,867.92 171,217,714.44
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90,490,867.92 元,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71,217,714.44 元
差额主要系已预付的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 471,698.11 元,以及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8,801,455.37 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此外,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并实施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1 年 5 月 19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39,498,793.4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年产 120 万台水泵建设项目 218,611,459.08 151,217,714.44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887,334.32 20,000,000.00
合计 239,498,793.40 171,217,714.44
2、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安排
截至2021年5月1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2,799,777.36元,公司拟置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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