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飞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飞股份资讯
2024-12-16 18: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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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17


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决定于 2025 年 1 月 2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
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2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 月 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月 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崇义路 30 号,办公楼四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

案》

2.00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

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议案 1.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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