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新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致远新能资讯
2024-07-03 11: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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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03


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4-049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上
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4年7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春市朝阳区硅谷大街13888号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

更登记的议案》

议案第1.00项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
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需出具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出具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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