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2
证券代码:300973 证券简称:立高食品 公告编号:2024-094
债券代码:123179 债券简称:立高转债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6.10 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5.90 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 年 12 月 2 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6.60 元/股(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2024 年 1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66.60 元/股
(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6.10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
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派送股票股利。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尚在转股期,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1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12 月
2 日。
本次权益分派期间,“立高转债”已暂停转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69,340,232 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813,777 股,因此公司 2024 年前
三季度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为 167,526,455 股。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3,505,291.00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978578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1978578 元/股。
三、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说明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指标亦相应调整。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66.10 元/股-0.1978578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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