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3
证券代码:300972 证券简称:万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83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辰集团”)
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 3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9 名激励对象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全部归属,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5.5115 万股由公司作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1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或不良反应,无反馈记录。2023 年 8 月 10 日,公
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并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符合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以上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五)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激励计划》《……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