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业科技: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通业科技资讯
2026-08-21 17: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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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8-22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6 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6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2.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924.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268.19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656.6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全部到位,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
行了核验,并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1)第 2109 号《验资
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情况

以前年度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 24,871.70 万元(其中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602.04 万元)。

3、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4,871.70 万元,
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 0.00 万元,报告期末余额 0.00 万元,所有募集资金专户
均已完成销户。

鉴于公司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实施完毕,考虑到相关项目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支付时间较久,
为方便账户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剩余待支付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以及节余的募集资金合计 3,123.14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后续相关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宜。截至 2026 年 6 月底,公司已办理完成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专户存放、专款专用、如实披露,保护投资者权益。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执行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
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连同保荐机
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石家庄通业电气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通
业电气”)及石家庄通业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石家庄通业科技”)分别与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大道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石家庄通业电气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华北大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各专户销户时,公司均严格按上述监管协议约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相关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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