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24年9月11日国家药监局通告中提及“产品标签标示为云南
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薇诺娜清透防晒乳SPF48 PA+++等36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见附件)。”,经查阅附件载明检测结果为“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备注为“贝泰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云南药监局审查该企业未生产或者进口过该批次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请上市公司澄清企业其他批次防晒产品存在类似问题。 【答】贝泰妮: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经公司内部自查及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认定我公司未生产或者进口过该批次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所涉产品确认为假冒伪劣产品。对于部分断章取义、曲解事实的媒体报道,我们将采取措施积极维护公司权益,请投资者仔细辨别。
公司始终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所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过程均达到最高标准,多年来依托高品质获得良好市场口碑,荣获第五届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积极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感谢您的支持与关注!¶¶2024-09-20 17:0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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