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300929 证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7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
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以谨慎性原则为前提,结合公司新建设房屋及建筑物的实际可使用状况,参考行业惯例,对相应类别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梳理。
公司新建设房屋及建筑物主要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均符合国家标准并采用较高的建筑设计和施工验收标准,预计使用寿命相对较长。因此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房屋及建筑物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拟根据实际可使用情况调整部分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对新建设房屋及建筑物的使用年限估计为 30 年。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三)会计估计变更前后对比
变更前 变更后
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20 5 10-30 5
二、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以 2024 年 1 月 1 日相关房屋及建筑物的账面资产价值为基础,根据变更前
后的折旧年限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会计估计变更日前,假设运用新的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总额、净资产无实质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使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本次折旧年限变更的影响额将不会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 50%,也不会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的 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确保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和客观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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