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4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4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为了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会议于2024年7月4日在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经全体出席董事推选,会议由董事郭春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议,同意选举郭春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
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经审议,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郭春萱先生、李建波先生、赵虎林先生3人组成,郭春萱先生担任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由赵虎林先生、郭春萱先生、李建波先生3人组成,赵虎林先生担任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由李培功先生、赵虎林先生、王雷先生3人组成,李培功先生担任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赵虎林先生、李培功先生、尚庆春先生3人组成,赵虎林先生担任召集人。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名委员会审核,经审议,同意聘任郭春萱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1、聘任尚庆春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聘任马振方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聘任陈立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聘任王少辉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聘任李万英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聘任范金凤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郭春萱先生、尚庆春先生、陈立功先生、李万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经审议,同意聘任尚庆春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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