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证券代码:300905 证券简称:宝丽迪 公告编号:2025-003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上午 9 点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3 日以电话通知、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公司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毅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认真落实和执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该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 2024 年运行的实际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关晋平女士、李健飞先生、陆圣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蒋志勇先生所作的《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已编制完成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
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7,897,756 股为基数,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53,369,326.80 元(含税)。同意公司在满足分红条件下,开展 2025年中期分红的规划。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为了提高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缩短投资者获取股息红利的等待时间,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在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情况下公司可进行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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