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6-09-03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公告日期:2026 年 9 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松原汽车”)收到贵所于2026年7月2日下发的《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2005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相关证券服务机构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提交贵所,请予以审核。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具有相同涵义。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说明如下: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募集说明书的补充披露、修改 楷体、加粗
本问询函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问题 1
申报材料显示,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5,500.00 万元,其中73,850.00 万元用于建设年产 1,520 万套汽车安全系统核心部件全产业链配套项目(临山镇 3 号水库二期地块),31,65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安全系统项目建设期为 3 年,建成后计划新增 1,120 万套汽车安全带、200 万
套汽车安全气囊和 200 万套汽车方向盘,达产后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133,200.00 万元,净资产收益率为 13.49%。2026 年一季度,发行人安全带、安全气囊、方向盘产品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54.33%、76.12%和 52.91%,显著低于 2025 年度产能利用率。
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年产 1,330 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
期工程)”于 2025 年 8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5 年及 2026 年 1-3 月均尚未达
到年效益测算周期,故不适用效益测算;将原计划用于方向盘生产的生产车间用途调整为气囊产品产业链生产车间,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051.14 万元;截
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产能利用率为 76.59%。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与前募的区别与联系,是否存在重复建设;发行人主要产品最近一期产能利用率显著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发行人前募项目尚未经历完整效益测算周期、最近一期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较低的情况,说明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2)结合市场需求及竞争情况、公司报告期内业绩增长的持续性、主要客户合作稳定性、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本次扩产比例、在手订单、定点项目或意向性协议、预计生命周期收入等,分产品说明本次新增产能的测算依据、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及发行人产能消化措施;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对主要客户形成重大依赖,是否存在产能消化不及预期的风险。(3)结合本次募投项目各产品单位价格、单位成本、毛利率等关键参数假设依据和项目效益测算具体过程、现有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及与发行人现有同类产品、与前次募投项目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产品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等,说明各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合理性及谨慎性,本次效益测算参数是否充分反映客户年降、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4)结合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投资进度安排、公司现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折旧摊销计提情况、折旧摊销政策等,
量化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5)结合本次
募投项目资本性支出与非资本性支出的构成情况,说明补充流动资金及视同补充
流动资金的比例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6)
发行人变更前次募投项目的原因,相关审议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变更前次募投项
目的相关不利因素是否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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