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2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云钛业”或“公司”)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惠云钛业相关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
现场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培训时间 2024 年 12 月 3 日
培训地点 惠云钛业会议室
培训主题 《2024 年减持新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
理》《并购重组新政》主要内容及相关案例
培训讲师 郭彬
参训人员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
表、财务部经理等中高层管理人员
一、培训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
求,东莞证券作为惠云钛业持续督导机构,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对惠云钛业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人员进行了培训。
培训前,东莞证券制作了培训讲义,并提前向惠云钛业发出了关于本次培训的通知。培训时,东莞证券培训人员讲解了《2024 年减持新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并购重组新政》等相关法规的修订背景、修订内容等主要内容,同时结合近期的违规减持案例及并购重组案例,强调了公司特定股东依法依规减持的重要性,并学习了企业并购重组的核心要素。
二、培训效果
本次培训得到公司的积极配合,参与培训的人员认真学习,并与东莞证券保荐代表人进行了沟通交流。通过本次培训,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人员对减持新规等政策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加强了对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认识,增强了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理解,进一步深化了其对自身市值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彬 郭文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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