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2月26日电翔丰华(300890)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主要是由于公司在2024年3月23日与关联方鼎丰碳素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未及时审议披露相关的关联交易。该租赁合同约定年租金为790万元,截至3月23日,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1229万元。
公司在公告中表示,将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认真吸取教训,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落实,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管理。尽管收到警示函,但公司强调这不会影响其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2024年前三季度,翔丰华实现收入10.46亿元,归母净利润56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