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美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杰美特董事会出具的《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东兴证券认真审阅了公司《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通过询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等有关人士,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文件、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各类原始凭证的方式,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和《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1)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深圳市中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
(4)Doria International Inc
(5)深圳市中创思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6)深圳市决色科技有限公司
(7)深圳市杰鸿天成投资有限公司
(8)深圳市杰美盛科技有限公司
(9)深圳市杰之珑科技有限公司
(10)南昌市杰珑科技有限公司
(11)东莞市杰美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2)东莞市杰美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3)香港傑美特科技有限公司
(14)香港傑美盛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时,全面考虑了上市公司及主要下属子公司的所有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主要包括:(1)内部环境: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等;(2)风险评估;(3)控制活动:内控制度建设、主要控制措施、主要内部控制情况;(4)信息与沟通;(5)内部监督。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内部控制缺陷,是指一个或者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在评价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缺陷时,以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合并报表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作为评价标准。对于资产相关的缺陷,以其可能引发的错报与资产总额间比例为依据;而对于利润表相关的缺陷,则参照其可能导致的错报与营业收入间的比例来衡量。在两者均适用时,遵循孰低原则。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别 定量标准:资产总额 定量标准:营业收入
重大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报表资产总额的2% 潜在错报金额>报表营业收入的4%
重要缺陷 报表资产总额的1%≤潜在错报金额≤ 报表营业收入的2%≤潜在错报金额≤
报表资产总额的2% 报表营业收入的4%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报表资产总额的1% 潜在错报金额<报表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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