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目录
一、释义...... 2
二、声明...... 3
三、基本假设...... 4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5
五、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 8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9
一、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浙江力诺、本公司、公 指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市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本财务 指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顾问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 指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 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激励计划、本激励计 指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划、本计划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指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稿)》 (草案修订稿)》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 指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 象,在满足 相应归属 条件后分次
制性股票 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激励对象 指 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 展有直接影 响的管理 人员和技术
(业务)人员,独立董事和监事除外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授予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 所确定的激 励对象获 得公司股票
的价格
有效期 指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 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
属或作废失效的期间
归属 指 激励对象满足限制性股票获益条件 后,上市公 司将股票 登记至激励
对象账户的行为
归属条件 指 本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限制性股票所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归属日 指 激励对象满足限制性股票获益条件 后,获授股 票完成登 记的日期,
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自律监管指南》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1号——业务办
理》
《公司章程》 指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的基础上,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以供浙江力诺全体股东及有关各方参考。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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