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5
证券代码:300822 证券简称:贝仕达克 公告编号:2024-036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和2024年5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实施完毕,总股本由 240,007,500 股增加至 311,536,200 股,公司注册资
本由 240,007,500 元增加至 311,536,200 元。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取得了深圳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登记通知书》,主要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信息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000.75 万元。 311,536,200 元。
第二十条公司的股份总额为 24,000.75第二十条公司的股份总额为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311,536,200 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 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
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 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
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 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
股份)的派发事项。 在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
事项。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如下: 如下,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固定股
(一)利润分配原则 利支付率,即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应不低于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
…… 润的 10%。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一)利润分配原则
1、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 ……
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1、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 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 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 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 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 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
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 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在表决 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在
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4、股东大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