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杨忠智先生、董明先生、倪崖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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