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天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易天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二、易天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以风险为导向,从实际经营管理的情况出发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总额均分别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固定资产、存货管理、生产与质量管理、预算管理。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研发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内部监督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主要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1、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公司根据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已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促进治理结构优化及各司各就其职,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积极有效地维护股东、管理层、员工以及利益相关方的根本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治理结构图如下,其中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
公室,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开展具体工作。
公司根据企业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设计组织结构,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职能部门,划分职责和权限,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管控体系。
2、发展战略
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以及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针对公司不同阶段适时制订发展战略计划和目标,推进公司战略调整和转型升级进程。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战略规划具体执行机构,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公司将战略发展规划与年度经营目标、年度工作重点及年度预算相结合,采用先进的战略管理工具将年度目标分解细化到各战略执行单位,由各单位进一步分解、落实年度目标。确保战略规划落实和有效执行,保证了战略管理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及时性,推动了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始终专注于技术创新战略,以“创新为魂”作为企业核心价值观,通过自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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