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5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0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代码:036535;期
权简称:铂科 JLC1。
2、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
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 212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011,982 份,行权价格为 35.70 元/份。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共分为三个行权期,
根据自主行权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4 年 7 月 17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16 日止。
5、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自主行权条件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本次自主行权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票期权的授权与行权条件
1、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需同时满足以下行权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行权事
宜: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