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科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铂科新材资讯
2024-05-07 15: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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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07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4
深 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
在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0)。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0 日 09:15-
09:25、0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6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5 月 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3157 号南山智谷产业园 B 座 13F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

本预案的议案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9.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 √

度》的议案

11.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度)股东分红 √

回报规划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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