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财务报表附注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2年11月18日成立,取得注册号为44011100009588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10月27日,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由广东久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原有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对广东久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以截至2015年7月31日的净资产301,424,068.55元为折股依据,相应折合为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120,000,000.00股,超过折合股本部分181,424,068.55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于2015年12月15日获取由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号 为 “91440101743574830D”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20,000,000.00元。
2019年1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后公司股本为人民币160,000,000.00元。
公司注册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民营科技园科园路12号,总部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743574830D,法定代表人为卓楚光。
公司主营业务为LED照明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
本财务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4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营业周期
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
(四)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金额占期末应收款项余额的10%且金额
大于150万元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项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超
过期末应收款项余额的10%且金额大于150万元
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 单项应收款项核销金额超过期末应收款项余额
的10%且金额大于150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 单项在建工程金额占集团总资产总额1%以上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项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占应付账款总额的10%
以上且金额大于150万元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项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占合同负债总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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