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3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将本人报告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张浩,1986 年 5 月出生,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2008 年毕业于苏州大学商学院会
计学专业并获学士学位,2015 年毕业于苏州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并获硕士学位,2008—2011 年进入苏州众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11—2014 年进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从事审计工作;2014 年至今,进入苏州众勤会计师事务所,任苏州众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伙人,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3 年度,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对 2023 年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
况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了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10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的会议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股东大会
应参加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列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出席
10 5 5 0 0 否 2
在上述会议召开前及会议期间,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全面的调查和了解,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故本人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披露时间 届次 发表意见情况
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需要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相关事项:
1、《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年 第三届董事会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事前认可
1月11日 第十一次会议
意见》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
稿)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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