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蒋星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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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21: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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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3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做到避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整体利益。

2023 年 11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期限届满,换届时本人连任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现将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蒋星睿,1988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 年毕业于美国特拉华大
学(UniversityofDelaware)。2013 年至 2014 年,任 HighmarkInc.(美国)软件开发工程师;2015年至2017年,任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高级研发工程师;
2020 年至 2022 年 1 月任湖南芙蓉云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云计算业务总监;2014
年至今任重庆恒山物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至今任重庆今江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 年至 2022 年任重庆金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 年至今就职于湖南湘科浩宇科技有限公司。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力合科技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
度,本人按时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列席了 2 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会前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及材料,会上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审慎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认为,公司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对公司本年度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查了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经讨论,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对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对应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十一个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并就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2023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并就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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