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8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惠城环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22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3.5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97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153.77 万元后(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29,821.2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
第 ZG11501 号《验资报告》。
根据《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3 万吨/年 FCC 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 17,956.00 15,184.95
再生及利用项目
2 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4,500.00 4,500.00
3 1 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10,136.28 10,136.28
项目
合计 32,592.28 29,821.23
(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8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78.42 万元后(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21.58 万元。上述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716 号
《验资报告》。
根据《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4 万吨/年 FCC 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 56,169.00 31,221.58
段)
合计 56,169.00 31,221.5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公司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 2024 年 6 月 26 日,“3 万吨/年 FCC 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
项目”(以下简称“3 万吨项目”)、“1 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以下简称“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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