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爱东)
惠城环保资讯
2024-04-21 15:35:1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2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爱东)

本人作为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的工作中,本人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爱东先生,男,196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
册会计师(非执业),2023 年 10 月退休。曾任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学院副院长、教授委员会主席,致公党石油大学支部主委。曾任山东省政协委员、黄岛区政协委员。曾任东营市河口区农村合作银行独立董事、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美泰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9 月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在任职期间符合独立性规定,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决议合法有效。本人按照有
东大会。公司共召开了 16 次董事会会议和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并在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慎重的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参与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管理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亲自出席了委员会会议 10 次。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会计政策的变更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进行审查,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战略管理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委员会会议 2 次。按照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外投资等事项提出建议,切实履行战略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职能。

3、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委员会会议 1 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审查。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 2023 年 9 月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修订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制度修订后至报告期末,尚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度,本人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落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和执行相关工作。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构建完善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规划、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与年度审计中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考察,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并与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本人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状况、财务报告编制、关键审计事项,结合自身在会计领域多年从业经验与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财务核算及会计实务等相关工作提出了建议,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认真审核提交到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的行使表决权并对有关事项重点关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人通过多渠道保持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关注公司的财务管理、业务开拓、年度计划落实以及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在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