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宁德时代资讯
2024-04-23 18: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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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4-030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1,609,63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399,041,236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1,609,630 股后的
4,387,431,6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 50.28 元(含
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22,060,006,114.97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22,060,006,114.97 元÷4,399,041,236 股=5.0147304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5.0147304 元/股。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4,399,041,236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1,609,630 股后的股本
4,387,431,6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分红 50.28 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分红 22,060,006,114.97 元。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公司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2024 年 4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及《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自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已回购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1,609,630 股后的 4,387,431,6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分红人
民币 50.28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252 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5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5.02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4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4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4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分红将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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