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数码”或“公司”)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1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2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72,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5,600,000.00元(不含税)后,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66,4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103,048.18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4,296,951.8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93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使用金额
1 热转印涂布装备及产品技术升级项目 10,255.35 6,624.50
2 信息化和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4,037.32 2,455.00
3 安全环保升级项目 3,020.50 3,020.50
4 补充流动资金 5,550.00 5,100.00
合计 22,863.17 17,200.00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部分及
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全部用于“年产2.3亿平米智能识别材料生产线(二期)项
目”。该项目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维森智能识别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森
智能”)为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10,018.34万元,公司以借款的方式将上述募
集资金用于维森智能的项目建设,差额部分由维森智能以自有资金补足。本次变
更后,原募投项目后续建设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由公司以自有资金继续投入实施。
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名称 实施 投资总额 尚未使用募 项目名称 实施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
主体 集资金金额 主体 投入金额
热转印涂布装备
及产品技术升级 10,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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