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数码”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天地数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在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投资额度: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对象: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4、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其他类(如国债、国债逆回购)等。
5、投资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6、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7、实施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
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8、决策程序: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存在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市场波动可能会对投资收益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且有利于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提升闲置自有资金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为自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天地数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东方证券对天地数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张 伊 刘铮宇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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