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78 号)批复,同意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电子”、“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止。
中金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亮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 座 27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 座 27层及 28 层
保荐代表人 方磊、王健
联系人 方磊、王健
联系电话 010-65051166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uzhou Hongda Electronics Corp., Ltd.
注册地址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 1297 号
法定代表人 钟若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200616610317F
公司 A股简称 宏达电子
公司 A股代码 300726
联系地址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2号
电话号码 0731-22397170
传真号码 0731-22397170
电子信箱 leonzenglei@foxmail.com
四、保荐工作概述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78 号)批复,同意宏达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止。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核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相关会议记录及决议,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源的制度;
3、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4、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5、持续关注并核查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事项,确认募集资金按相关规定使用;
6、督导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7、督导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8、定期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核查报告及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9、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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