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监事会运行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3、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
4、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一品转债的议案》。
5、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Arthrosi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
6、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7、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3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 年,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列席了七次董事会会议和三次股东大会,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等进行了监督与检查,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持续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尽忠职守,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真实合理。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可转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医药创新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结项。鉴于公司已完成募投承诺的医药创新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且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已全部结项。为了便于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及可转债募集资金总户将在结算后予以注销。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已完成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工作。同时,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存管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可转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项目办理结项手续。同时,募集资金专户利息结余资金将转至润霖医药基本账户,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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