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达股份:关于办理2025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怡达股份资讯
2024-12-02 17: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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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 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2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 2025 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关联
方为公司申请授信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

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以资产抵押、担保、信用等方式,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不含项目融资),以用于补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融资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

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借款期限与综合授信期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自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

公司关联自然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拟对公司申请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及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担保期限与综合授信期限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2、为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关联担保


为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公司及子公司拟以存量机器设备售后回租或以新购机器设备直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人民币 6 亿元),租赁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协议,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对方、租赁物、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设备所属权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关联自然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拟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人民币 6 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协议,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对方、租赁物、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设备所属权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因保证人刘准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赵静珍为刘准的配偶、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关联董事刘准、蔡国庆、赵静珍回避表决。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17(二)规定,该议案可以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共 2 人。其中,刘准为公司股东,截至本公告日,刘准先生持有公司 34,295,6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8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赵静珍为刘准配偶、公司董事。

2、关联关系的说明


刘准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5 条第(一)、(二)项规定的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情形。

赵静珍为刘准的配偶、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5 条第(二)、(四)项规定的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情形。

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为更好的支持公司发展,解决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公司关联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拟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不含项目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与综合授信期限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为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公司关联自然人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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