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0702 证券简称:天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和 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层面 2023 年业绩考核不达标,作废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 90.56 万股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 14.8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1、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
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5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5 日。在公示期限
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并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65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授予 240.70 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 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6、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1 年 11 月 18 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同
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9.60 万股限制性股票,剩余 60.40 万
股作废。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公司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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